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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Bidding Information

2023年废铸件处理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7 发布人:科达 浏览量:加载中...
本公司(询比单位)现有一批废铸件需询价对比(以下简称“询比”)出售,诚邀具有相应资格条件且有意向、有能力履行合同的企业(以下称“报价人”)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科达制造废铸件处理项目
二、项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广隆工业园环镇西路一号
三、询比项目范围科达制造大都厂区废铸件处理
四、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报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单位中标资格)。
2、具备自行拆卸设备、装车、运输等能力
3、企业经营财务状况良好。
4、报价人应在响应本询比文件的前提下,自愿参加报价。
5、一个报价人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但如果报价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
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企业;
③均为同一主体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企业。
如上述关联企业同时参与报价,视为恶意报价,将取消报价资格,视情节的严重,罚款500-5000元不等,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并在三年内不得参与本公司询比。
6、禁止报价人相互串通报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报价人相互串通报价:
(一)报价人之间协商报价等询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报价人之间约定最终签约人;
(三)报价人之间约定部分报价人放弃报价;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报价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
(五)报价人之间为谋取交易机会或者排斥特定报价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人相互串通报价:
(一)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三)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有以上行为之一,相关报价文件作废处理,相关报价人不得再次参与二次的报价,视情节严重,罚款500-5000元不等,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并在三年内不得参与本公司询比。
7、禁止报价人有以下行为。
(一)报价人不得有任何作弊、行贿行为。
(二)报价人不得采取排挤和恐吓等不正当手段影响和破坏询比事宜。
(三)报价人不得以挂靠、转包的方式承接本项目
有以上行为之一,将取消报价资格,若已经确定为签约人的,则视同该报价人的报价作废处理,不得再次参与二次的询比,视情节严重,罚款500-5000元不等,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
五、 询比文件的
1、时间:2023年03月01日到2023年03月14日
2、地点: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办公大楼二楼)。
3、请有意向的报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法人授权委托书;报价人同时交10000元作为保证金,通过转账或是现金的方式均可。成交单位的保证金抵扣货款,其他单位的保证金在询比会议结束并确定成交单位后退还。确定为成交单位而不履行签约或收购义务的,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六、 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4日下午17:30。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用档案袋密封(盖骑缝章),并在档案袋标明报价项目及报价人名称。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
收件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广隆工业区环镇西路1号
收件人:伍女士
联系电话:0757-23836361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科达制造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潘惠燕
联系电话:0757-23836328
办公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广隆工业园环镇西路1号
八、询比时间
询比会议时间:暂定2023年03月15日当天上午。
九、议价审批流程:开标后科达制造会对报价人单位进行议价审批过程,议价审批双方同意后才签订合作合同。
若存在下列情形的则视为无效报价:
(一)报价单存在瑕疵的: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单没有逐项进行报价、报价单无报价单位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签章、报价单无密封或密封不符合要求、报价单超过报价截止时间递交、
(二)报价不符合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报价不符合询比文件要求、报价低于询比底价、报价过低;
(三)没有按时和按要求交纳报价保证金、不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交纳中标款。
如出现第三种情形的,报价人不得再次参与二次的询比。
    十一、合同重要条款
1、结算方法:于确定签约人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付清货款,若签约人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支付货款,应向询比单位赔偿逾期违约金,每天的逾期违约金按最终议价总价款的0.3% 计算。
2、签约人应当在支付货款后的十日内完成交接工作,若签约人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交接工作,应向询比单位赔偿货物保管费用,货物保管费按1000/元计算;签约人在拆卸、装车、运输过程中所产生所有的损失(设备折损、人员人身伤害等)由签约人自行负责,询比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若发现签约人在询比单位处有偷盗行为,可以处偷盗物品价值十倍的罚款,并追究刑事责任。
4、签约人在完成处置任务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操作,注意安全,由此带来的责任、纠纷由签约人完全承担,与我司无关。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设备,处置垃圾要运走,场地要清除干净,若是因为签约人施工作业等给询比单位造成了损失,签约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5、如签约人与询比单位签订的合同与询比公告规定不一致的,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附件一:《报价表》
附件二:《报价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