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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Bidding Information

新增建设年产50000吨石墨化负极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4号宗地)钢构专业分包预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2 发布人:科达 浏览量:加载中...
 一、项目概况
新增建设年产50000吨石墨化负极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4号宗地)位于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太华镇罗丰工业园,项目用地总用地面积95691.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3323.19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132143.06平方米。其中钢结构厂房用地面积51226.88平方米,建筑面积52628.4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131772.38平方米。项目包括:负极材料车间,原料车间、维修车间、空压制氮站,各车间具体面积见图纸附件。
二、资格预审要求
符合下列要求的申请人均可申请资格预审,本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 申请人应满足的资格条件和最低履约能力(不满足下述要求的投标单位投标无效)
2.1.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为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或三证合一证明)及开户许可证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备查);
2.1.2 注册资金不低于4000万元;
2.1.3 注册时间不晚于2018年;
2.1.4 申请人具有良好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能力、偿债能力,近三年须为盈利状态,提供企业在近三个会计年度2020年、2021年、2022年)的财务报告,相关证明材料以具备相关财务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提供上述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备查);
2.1.5 申请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20201月1日以来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1.6 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加盖公章或做出承诺 (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详见“声明函”);
2.1.7 申请人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详见“声明函”);
2.1.8 申请人须取得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证书原件备查或提供电子证书查询二维码及查询路径)。
2.1.9 福建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220.160.52.164:8813/gaia/infoPublic/index.html#/dashboard登记企业信息(申请人提供该平台的查询结果打印页面)。
2.1.10 申请人必须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220.160.52.164:8813/gaia/infoPublic/index.html#/dashboard登记企业信息(申请人提供该平台的查询结果打印页面)。
2.1.11 申请人必须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址:http://220.160.52.164:98/zjxypj/zjxypjform/homepage/homepage.aspx)办理登记,申请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房屋建筑类)。(申请人提供该平台的查询结果打印页面
2.1.12 申请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代理机构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结果为准申请人提供该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
2.2 最低履约能力(不满足下述要求的投标单位投标无效)
2.2.1 对申请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a.近一年承接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2000万元的厂房类钢结构工程施工业绩;或者近五年完成并验收合格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2000万元的厂房类钢结构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金额或合同签约额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项目合同复印件或竣工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提供原件备查)。
b.提供两个福建省内同等规模的厂房类钢结构在建工程施工项目供招标人考察。
2.2.2 对拟派项目经理的要求:
a.须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或人社部门授权具备颁发资格的机构及公司颁发的为准),须具备注册于申请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申请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并提供申请人近6个月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b.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在福建省建筑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锁定状态。省外进闽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在“进闽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提供相关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页)。
c.拟派项目经理具有近五年竣工验收合格单项合同造价不低于2000万元钢结构厂房业绩且具有中级职称。(时间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日期为准)
d.拟派项目经理没有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2.2.3 对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a.须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或人社部门授权具备颁发资格的机构及公司颁发的为准),须具备注册于申请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申请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并提供申请人近6个月为拟派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2.2.4 对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
a. 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申请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申请人在职人员。需提供申请人近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申请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b.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闽企业,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在“进闽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2.3 其他条件要求
2.3.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三、钢结构专业分包单位资格预审要求
3.1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或三证合一证明)及开户许可证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备查)
3.2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以下资质:
 
3.2.1 注册资质:①申请人具有良好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能力、偿债能力,近三年须为盈利状态,提供企业在近三个会计年度(2020年、20212022年)的财务报告,相关证明材料以具备相关财务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提供上述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备查)②申请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20201月1日以来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2.2施工资质:本招标项目要求申请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证书原件备查或提供电子证书查询二维码及查询路径)
3.3信誉要求:①申请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②申请人近三年没有存在因投标弄虚作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③近三年内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3.3.1 申请人必须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址:http://220.160.52.164:98/zjxypj/zjxypjform/homepage/homepage.aspx)办理登记,申请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申请人提供该平台的查询结果打印页面)
3.1.4 企业在近5年内在福建省有承接钢结构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类似项目业绩
3.1.5 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 5年内(自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2000万元或以上的钢结构工程施工业绩,并在本次投标文件中编制相关名单及证书等;项目负责人应在投标单位中参与社保,并提供相关证明。
3.1.6 企业为注册资本金在4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独立法人;
3.1.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照第二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编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
3.2.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签字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
(1)如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申请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2)如果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
3.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加盖公章完整资审扫描件电子文档一份(U 盘)。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 (A4 纸幅)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1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下午17:00止。
4.2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福建科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太华镇罗丰工业园 科达厂区综合楼 2 楼财务部 李亚平处收 联系电话:13929104197)。
4.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视为无效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六、资格评审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招标人负责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无权参加本项目投标。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手机及联系邮箱必须保持正常状态该信息为后期考察使用,申请人务必保持通畅。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科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太华镇罗丰工业园      联 系 人:张芳锋
电 话15605906900     邮箱gc@kedane.cn

附件一:福建科达50000 吨石墨化负极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 (4号地块)钢构专业分包资格预审工程
附件二:报审总图